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阎世存)日前,曹县倪集乡倪集村村民刘宾超反映:“父亲刘永魁是曹县供销合作社正式职工,2004年5月去世,规定遗孀补助金每人每月140元,但从2004年6月至今,从未发放过。”
曹县接到批件后回复:经调查,问题属实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,抚恤金及遗属补助金的发放,仍应由其原所在单位即倪集供销社负责。由于倪集供销社已停业多年,没有经济收入,着实难发放。目前,倪集供销社已向刘宾超承诺,一旦经济状况好转,将优先解决他的遗属补助金。
(责任编辑 羊莹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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